《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不得以“全网最低价”误导消费者
据悉,为促进直播带货业态高质量展开,北京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于今天发布了
《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
。《指引》对直播带货、直播带货渠道经营者、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直播带货服务机构以及其所触及的相关职责和职责进行了清晰。
依据《指引》,直播带货渠道经营者是指为选用网络直播方法出售产品或供给服务的经营者供给网络经营场所、买卖促成、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买卖两边或多方独立展开买卖活动的网络渠道,应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则实行电子商务渠道经营者的职责和职责。
而且《指引》也说到,选用价格比较方法展开促销活动的,应当清晰标明或许经过其他便利顾客认知的方法标明被比较价格和出售价格,被比较价格应当实在精确,不得以“全网最低价”等不实表述误导顾客。